首页诗文林大钦的诗感兴十七首 其七

感兴十七首 其七

[明代]:林大钦


元神用吾宅,灏气固当持。神乃道之门,气乃道之资。 存神气斯充,养气神不亏。浩然塞天地,质圣当何疑。 杂学信多岐,要德谅在斯。